王尔鉴(1703年—1766年),字在兹,号熊峰,河南省卢氏县人。雍正八年(1730年)进士,任山东邹县、益都、滕县知县、济宁州知州、夔州知府等职,与郑板桥、李觯并称“官场三才子”。
王尔鉴在山东任职长达十三年,先后担任邹县、益都县、滕县知县,在任期间,秉持公正廉洁的原则处理政务,积极为百姓谋福祉,深受当地民众的爱戴。王尔鉴在邹县任职三年,深得民心,即将调任益都,邹县士民要立去思碑,被王尔鉴制止。说“三年抱政愧无奇”,是“三载于兹,仰止典型,事事有所矜式”。后来,他升任济宁州知州,将州内事务治理得井井有条,在当地颇有威望。王尔鉴离开邹县后走马上任益都知县,四年后又迁滕县知县。在此期间,他知难而进,有效解决了“捕盗”“治水”难题。《滕县志》记载:“公履勘灾祲,调剂有方,时滕有巨盗窝盘,为民害,公廉得其名,部勒丁壮,悉擒获,四境由是安。”盗匪慑服王尔鉴的公正无私,被视为第一难的问题被轻易解决。史书还记载,乾隆七年滕县洪水泛滥,河决石林口,民舍淹没一万五千多间,王尔鉴心系百姓安危,大胆动用库金三千两,及时发放给灾民,三千余户得到抚恤,八千余人得以存活,事后申报上官深得嘉许。
王尔鉴在山东任职期间,曾两次主考。在考场上,他以公正的态度,坚决杜绝考场舞弊行为。阅卷时,他摒弃一切杂念,仅凭文章内容进行评判,学选拔真才实学之人。其中,一篇文章行文流畅、观点新颖,见解独到,虽作者出身寒门,并无权贵举荐,但王尔鉴还是毫不犹豫地将其列为优等。发榜之后,这位寒门学子高中,此后在朝堂上施展才华,为国家出谋划策。
乾隆十六年(1751年),王尔鉴被降职调往四川,担任巴县知县。虽官职变动,但他对工作的热情和责任心丝毫未减。在任期间,他深入民间,了解百姓的生活状况,依法办事,勤政理事,廉洁奉公,被县民称颂为清官。此后,他还担任过夔州府知府等职,每到一处,都能留下良好的政绩。
王尔鉴为官37年,能力出众,尽职尽责,廉洁奉公,不积家私,不仅在其任职地方深受群众敬仰,也对家乡卢氏后人产生了多方面的深远影响,在文化传承、教育引导、精神激励以及家风传承等领域都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。(本文由学校图书馆整理提供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