丁惟宁(1542年-1611年),字汝安,号少滨,又字养静,祖籍海州,父辈迁至藏马山下(今山东省胶南市)定居。明朝官员。嘉靖甲子(1564)举人,嘉靖四十四年(1565年)进士,授直隶(今河北省)清苑知县,升四川道监察御史,巡抚直隶,官至御史、郧襄兵备副使等。
丁惟宁“性刚直激烈,不避强御”。为政“遇事敏练,无留牍。在山西长治任职时,县内多有强势之家,平日横行霸道,作威作福,奴役百姓,上下苦之,官府也不敢说话。丁惟宁到任后,尽治以法,对势家先礼之,后法之,如有触犯,严惩不贷,并革除不合理的苛捐杂税。经过五年的治理,社会治安稳定,老百姓生活大有好转。因政绩好升官离任时,县内百姓,万民空巷、夹道送之,后长治百姓在县城内为丁惟宁立祠纪念,世代传颂。
丁惟宁任职御史巡按直隶时,有一地方土豪是相国张居正的亲戚,持势稔恶。丁惟宁刚一到任,就有数百人告状,丁惟宁将土豪带之公堂与告状人对质,最终土豪服了,请求看在张居正之面饶恕之。丁惟宁不应并按当时法律,将土豪斩首示众,因此得罪了张居正,被免职。张败后,皇上起用丁惟宁郧襄兵备,当时的道巡抚李材挪用军饷,挥霍无度,激起兵变。至事发,李材急请丁惟宁去安抚乱兵。为稳定大局,丁惟宁临危不惧,单身一人,“驰往开谕”,晓之以理,动之以情,经过两天的劝解安抚,斗智斗勇,总算制止了一场大乱。谁知巡抚李材不但不感恩,反而上疏朝廷说是因丁惟宁激起的兵变,将罪责全推给了丁惟宁,昏庸的万历皇上不辩黑白,竟将丁惟宁贬官三级,调湖广皋副,后又补凤翔,丁惟宁看到明末官场上的尔虞我诈,勾心斗角,遂心灰意冷,于是托病不就,退职还家。
丁惟宁性节俭,寡交游,服汗布衣,治家严谨。丁惟宁曾三次身居要职,但每次归家,随身行李也仅书籍、衣被而已,别无长物。监察御史之身份告老还乡,仍不张扬。回家后,原部属千里迢迢送去银两,并告诉他之前他虽已辞官,但朝廷并未免官,这银两是按定例发放的薪俸,收下即可,否则,不利于后来者。但他坚辞不受:“吾辞官而受禄,将何居?资新任者安置,可也。”由于家无余财,他便在西园种韭数十畦,靠卖韭菜维持日用。有人嘲笑他:“辞千金而利于圃,得无味多寡乎?”他却说:“官银非吾有,圃蔬自食其力”,乡人皆叹服。(本文由学校图书馆整理提供)